埔里鎮婦人羅素貞於民國83年間,先後招募互助會,偽造標單冒標,得款3700多萬元後倒會,受害的有100多人,檢察官依詐欺罪起訴。羅素貞潛逃無蹤被通緝,因躲過10年的追訴期,南投地方法院昨天宣判,羅素貞詐欺罪免訴。
羅素貞倒會3700多萬元,跑過10年追訴期就可以免訴,地方人士聞之譁然。很多人都說,「躲個10年就可以賺三千多萬元,這那有公平正義」。承審法官指出,羅素貞所犯的詐欺和偽造文書罪,最高法定刑都是5年,追訴時效是10年。這是舊法的規定,引起很多爭議。去年刑法修正,追訴期已改為20年。
53歲的羅素貞,15年前在埔里鎮起會,運用「以會養會」手法,吸金投入股市炒作,獲利不小。剛開始信譽極佳,會員標到會,3天內會款即送到家,很多「菜籃族」會員都找羅素貞跟會。民國81年底,羅素貞投資股市被套,亟需資金周轉,開始冒標會款。
後來她還偽造互助會單,在互助會的名單中,安排虛擬的人頭,對外吸金,後來被人發現,羅素貞起會的會員名單半數是假的,向法務部南投縣調查站報案,羅素貞即不知去向,有些不知情的會員,還繼續拿會錢到羅素貞家。
羅素貞於民國83年,被檢察官依詐欺和偽造文書罪起訴。法院開庭審理,羅素貞屢傳不到被通緝。警政署最近清查一批通緝時效逾期的名單,羅素貞名列其中,法官昨天判決,羅素貞詐欺和偽造文書罪免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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